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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盐城商会财务管理及流程

日期:2018-09-25 13:53:56 点击:1023 来源:

为加强本会财务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,设立财务部。在会长、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管。财务部配备有上岗资格的兼职会计1人(可由会员企业推荐),专职出纳1人(由秘书处人员兼任)。
一、财会人员职责
(一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有关规定,对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,保护商会的财产和资金的安全;
(二)依据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来源编制财务预算,开展经济分析,提供会计核算资料,保证和监督预算的正确执行;
(三)认真办理会计事宜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的记帐、算帐、结帐,定期向秘书长、会长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和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。
二、财务管理
(一)预算管理
财务部根据商会工作计划制定商会年度财务费用开支预算,交监事会初审通过后,再提交会长办公会通过执行。
(二)收入管理
1、商会的会费收入:回款一律收入对公账户,不允许转入私人银行卡,同时开具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并做好会费收入统计表。
2、商会的其他收入:回款一律收入对公账户,不允许转入私人银行卡,同时开具非经营性收据并做好收入统计表。
注:以上收入遵循“见钱开票,钱票两清”的原则,严禁帐外循环、设立小金库,不得公款私存。
(三)商会日常支出的管理
1、费用开支范围:
(1)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、津贴、补助、福利、社保等的开支;
(2)办公费(含办公用品购置费、文印费、书报费、电话费、网络托管费等);
(3)招待费(含商会日常接待费、会务费、座谈费等);
(4)宣传费(含商会宣传册、会刊、简报、广告等设计印刷费);
(5)差旅费;
(6)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。
2、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和执行会长负责费用审核,报会长审批通过方可支付;
3、金额在3001元至10000元以下的由执行会长负责费用审核,审核后报会长提请会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支付;
4、超过10001元以上的支出经会长同意后办理,经会长办公会审批后核报。
报销流程:经办人将取得真实有效的票据粘贴好并填制报销凭证→秘书长→执行会长→会长→出纳付款
注:财务管理实行会长(或会长办公会)负责制。商会经费开支一律不得转移或挪做他用,以上款项支付必须由会长一支笔签字,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流程走完。
(四)财务现金、收据、印鉴、银行账户及U盾管理
1、财务库存现金不能超过2000元,主要用于日常的水电、零星办公用品的购买及其他零星支出。现金必须做到收支两条线,不得坐收坐支,其他支出必须对公转账;
2、购买回的行政事业专用收据及非经营性收据必须由专人保管(建议办公室保管),出纳在保管员领出时做好统计工作;
3、财务印鉴与收据要分开管理;
4、银行U盾分开管理(出纳管理制单U盾,会计管理授权U盾)。
三、附则
1、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成都盐城商会。
2、经成都盐城商会    年 月日第 届 次会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之日起执行。